江苏省宜兴监狱行政区电缆采购及铺设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JY-2022-04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行政区电缆采购及铺设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宜兴监狱,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247.54万
2.5工期:6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主要设备参照(相当于下列品牌):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参照(或相当于)品牌(型号) | 投标人承诺 品牌(型号) | 备注 |
1 | 电缆 | 远东、江南、华美、中辰 |
注: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中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在以上承诺表中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六楼611)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51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指2022年4月至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6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宜兴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 地址:环科园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1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韦女士罗女士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10-87390093 87390009 电话:15396870200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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