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侨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扫描电子显微镜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扫描电子显微镜
项目编号:2024-ZS3318[2024CGZXGKZB01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薛老师/0592-61626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 本公告第一段话修改为受华侨大学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2024-ZS3318[2024CGZXGKZB0106]、扫描电子显微镜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
项目编号 | 2024-ZS3318[2024CGZXGKZB010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名称 | 扫描电子显微镜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80.00万元 |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180.00万元 | ||||||||
投标保证金 | 2.00万元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说明: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合同履行期限 | 由投标人提供最短交付期,但国产设备最迟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进口设备最迟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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