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清市元载小学体艺楼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本项目于福清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服务平台采购公告详细表述,公告网址:https://fqsjyj.gcycloud.cn/freecms/site/fqsjyj2/cggg/index.html?infoid=1¬iceType=001011&pageUrl=/freecms/site/cms-fqsjyjmh/ggxx/info/2024/8a808523936390a6019375d3b8b646f6.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鑫顺源招2024051号
项目名称:福清市元载小学体艺楼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舞台灯光音响设备 | 1.00 | 340,000.00 | 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节能产品: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照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预留】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2)国家强制认证产品承诺函: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产品的(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本项目于福清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服务平台采购公告详细表述,公告网址:https://fqsjyj.gcy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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