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三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4-204 | ||||||||||
2、项目名称:嵩县农业农村局嵩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三期)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48,600.00元 | ||||||||||
最高限价:1048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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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嵩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涉及的主要实物工作量有:第三次土壤普查总结报告、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成果报告、嵩县土壤志及土种志、土壤数据库构建、专家指导检查评审、土壤质量状况分析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格与条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领队资格证书(需提供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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