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迎宾大道城区段两侧生态廊道绿化养护社会化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4-51 | |||||||||||||||
2、项目名称: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迎宾大道城区段两侧生态廊道绿化养护社会化管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76,393.24元 | |||||||||||||||
最高限价:1176393.2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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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郏县迎宾大道城区段两侧生态廊道绿化养护社会化管理项目,位于平郏快速通道城区段道路两侧,南起城区南二环路口,北至北环路,主要为郏县城区段生态廊道养护区域内所有的苗木养护工作。主要为郏县迎宾大道南二环至城墙南路、城墙南路至文化路东西两侧,迎宾大道文化路至东方家园东侧,迎宾大道龙山大道至农业银行西侧,迎宾大道农业银行至凤翔大道西侧,凤翔大道迎宾大道至福万城路面侧,张良路中医院至北海岸酒店东西两侧,总养护面积为96019.56平方米。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5项目地点:郏县迎宾大道城区段;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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