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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9-0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太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太和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66.7969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855559
采购单位锦州市太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太和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2115317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855559
附件:
附件1【8.19竞磋】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22 至 2022-08-26
撰写单位: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11-00060
项目名称: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7,969.30
最高限价(元):586,482.73
采购需求:查看

南山监狱棚户区改造地块围挡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具体期限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相关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 0416-2115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联系方式: 0416-2855559
邮箱地址: wuyue285559@vip.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幸福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63676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女士
电话: 0416-285555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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