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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 2022-09-13

采购项目编号:HB2022099760010003

采购人名称:晋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晋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玉冰 0311-8432957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丽巧15133474063

首次公告日期:2022-09-09

更正事项:null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增加以下内容: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采用综合评估法计算报价得分的,如果是小微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的政策性加分。

如果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或者是大中型企业承诺项目实施时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总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30%以上,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的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不受原报价满分的限制;

报价的总得分=原报价得分+政策性加分

(二)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并认真完整填写,否则不享受 3% 政策性加分。

大中型企业投标的应当出具《向小微企业分包承诺书》(自拟),承诺书中给予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应当达总金额30%以上的比例,否则不享受 1% 的政策性加分。

(三)公示中标候选人时要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向小微企业分包承诺书》或《联合体协议》。

2022年9月13日

更正日期:2022-09-13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133474063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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