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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教育系统2024年度春季学期五金工具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4-02-05

项目概况

采购教育系统2024年度春季学期五金工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10

项目名称:采购教育系统2024年度春季学期五金工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09419.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教育系统2024年度春季学期五金工具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09419.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7日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专家评委通过系统查询进行资格审查)。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全过程的,参加的授权委托人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谈判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企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如未缴税的需提供其相关税务部门开具的资料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可以采用《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的形式)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997-6758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市云顶花园

联系方式:13031264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元元

电 话:130312642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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