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法发〔2021〕12号)要求,和福建省司法厅、财政厅《福建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闽司〔2021〕106号)文件要求,我局与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项目采购合同,现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拟拨付才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项目资金11925.36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涵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4-3312185 0594-3392030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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